企业人力资源管控模式
2023-10-10
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整合与开发,发挥集团人力资源的协同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益,使人力资源价值最大化,从而实现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
人力资源的管控模式决定总部人力资源的管理职能和整个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组织建设、管理权限划分、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幅度、管理重点以及业务模式等。因此对于集团化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时,首先要确定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
根据企业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的集、分权程度不同,我们可以把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划分成“操作管理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监控型”三种管控模式,分别对应集权的不同程度。不同的集团管控模式对应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是不同的,对应集团管控模式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一般有“ 直管型、 监管型和顾问型”三种模式。
“直管型”管控模式,由集团总部拟定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政策、流程并监督下属公司实施,下属企业只负责实施,很少或不需要差异性改进。因此 要建立强大的总部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以便于对整个集团的人力资源进行全面管理;包括整个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力资源战略确定,人力资源规划以及人力资源全部业务的作业。这种管控模式下,各子公司可以不设人力资源部门,所有的人力资源业务集中在总部。一般情况下实施操作管理型的集团化企业、产业单一、地域集中、规模较小,或首次集团化的企业集团一般实行“直管式”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
“监管型”管控模式,属于集分权结合的管控模式,总部对下属企业人力资源体系建设进行政策性和专业性指导,对“选”、“育”“用”、“留”等专业模块核心职能进行战略性管理和监控,同时负责集团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组织建设等;下属企业在自主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同时,重要管理事项均需经集团公司批准;目前大部分企业集团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都是“监管型”。
“顾问型”管控模式,集团人力资源总部作为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向下属企业提供共享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和专业的人力资源顾问服务;帮助下属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协助指导成员企业开展人力资源业务,通过专业服务、资源调配发挥总部的价值。多元化、财务管控型、地域分散、产业复杂、股权多样的企业集团一般实行“顾问型”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
人力资源管控模式并不一成不变的,是由企业的发展战略、管控模式、业务模式、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等确定。应该说随着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从业者素质的整体提升,目前大部分企业集团更多都实施“监管型“或“顾问型”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因此集团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总部必须基于企业的战略,立足于面向竞争、面向如何提高管理效益的角度来行使集团总部的职能,其功能也应定位于如何为成员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具有价值和创造性的活动。
集团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应侧重在人力资源统一组织管理、岗位体系管理、人员体系管理等方面的统筹作用,立足于人员信息、合同信息、薪酬信息等的集中管理,充分发挥成员组织之间在“选”、“育”“用”、“留”等方面的业务协同优势,从而有效地通过人工成本分析、素质测评分析、E-Trainng等工具的应用 ,最大程度提升集团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信息利用深度。
总之,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从共性和宏观层面实现对全局人力资源的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个性和微观层面实现对局部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应用执行,保证共性、兼顾个性,从而更好地满足集团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用实践需要,发挥集团化企业人力管理的优势。